全国公告:关于调整品牌年度服务费的通知发表时间:2020-03-05 14:09来源:秀场偶像总部 ![]() 秀场偶像所有连锁分校: 为更好促进童模产业的发展,切实降低加盟分校的运营成本,营造秀场偶像品牌生态圈,经秀场偶像品牌管理总部研究,决定调整品牌年度服务费用。 一、 原加盟后每合同年的年度服务费为3万元,调整为:加盟后前两个合同年的年度服务费为3万元,第三个合同年的年度服务费为2万元,以后每合同年的年度服务费为1万元。 二、 品牌加盟授权期限到期后,分校在承诺遵守秀场偶像品牌管理下,如继续加盟秀场偶像,分校无须继续缴纳品牌使用费,品牌管理中心授权分校无偿使用“秀场偶像”品牌,每年仅需缴纳1万元年度服务费,继续享有秀场偶像分校全部服务内容。 本通知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,解释权在秀场偶像品牌管理中心。 秀场偶像品牌管理中心 2020年3月1日 |